你需要報執行業務所得嗎?
現在經濟不景氣,不少人想兼職或創業,賺錢固然是好事,但仍不應忘了報稅喔!目前「多層次傳銷」成為不景氣當中,最哈的產業,光去年整體直銷產值就高達583億,所以只要有像直銷公司進貨,賣出後就會產生「銷售所得」,就有報稅的問題。
由於直銷多為「多層次傳銷」的經營型態,個人參加多層次傳銷,如同無固定營業場所,可免辦理營業登記,並免課徵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,但還是要依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。
有3類直銷所得
範例:甲女為美食作家,去年出版3本老饕美食記的書,稿費收入為200萬,因連續2個月蟬連熱門排行榜冠軍,應邀至各個救國團及社區大學演講,演講收入為50萬。
如何報?
個人稿費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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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出版 |
下列擇低申報 A案:核實減除成本費用(須附支出憑證) 超過18萬部分-核實成本=執行業務所得 B案:直接減除75%成本費用 超過18萬部分-75%成本費用=執行業務所得 試算 A案:200萬-免稅額18萬=182萬 182萬-成本費用60萬=執行業務所得122萬 B案:(200萬-18萬)*75%=可減除的成本費用136.5萬 200萬-136.5萬=執行業務所得63.5萬 |
非自行出版 |
超過18萬的部分-30%必要成本費用=執行業務所得 試算 稿費收入200萬-免稅額18萬=182萬 182萬*30%=可減除的成本費用54.6萬 182萬-54.6萬=執行業務所得127.4萬 |
個人演講鐘點費收入 |
超過18萬的部分-30%必要費用=執行業務所得 試算(因為前面稿費收入已超過18萬,在此計算不能再扣除18萬) (50萬-免稅額0)*30%=必要成本費用15萬 演講收入50萬-15萬=執行業務所得35萬 |
附註:
平平都是鐘點費,卻大不相同!
演講鐘點費:為執行業務所得。公私立機關、團體、事業和各級學校,聘請學者專家等人演講而發的鐘點費。
授課鐘點費:為薪資所得。公私立機關、團體、事業和各級學校,開課或舉辦訓練班、講習會,或其他類似活動,聘請的授課人員,講授課程的鐘點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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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層次傳銷,一般是會有三種所得,
除了第三種是100%為所得外,
另兩種都有可以認列的費用
第一種:營利所得(零售時與進貨產生的差額)
會收到公司寄來的進貨明細表
※ 進貨金額 未超過7萬,就免報 此種營利所得
※ 進貨金額"已"超過7萬,必須依"建議售價"乘以6%為所得
例如:明細表上進貨金額共為8萬..建議售價為10萬...
10萬*6%= 6000 <===為綜所稅的營利所得
第二種:執行業務所得(因有下線而取得的佣金)
會有"扣繳憑單"...依據扣繳憑單申報...格式9A-76
可直接認20%的費用...
例如:扣繳憑單金額為55000元
55000*80%= 44000 <===為綜所稅的執行業務所得
第三種:其他收入(因達到目標或業績,傳銷公司直接給予的獎金)
會有"扣繳憑單"...依據扣繳憑單申報...格式92
但無費用可認...100%為所得
例如::扣繳憑單金額為 10000 元 <===為綜所稅的其他所得
上述三種所得...只有二與三種有扣繳憑單....
但即使是五月份去國稅局申報查調...也可能會彙整不到這兩筆....
還有...這三種所得...不見得一定都會有......
所以要注意是否有收到...不然就得查看看哦~~
夫妻都有經營..即使是同一家直銷公司,
各人有獨立的直銷權.就是分開計算所得..
不同公司也是一樣的...
以上為直銷的三種所得..
算出來後..要再加上例如.薪資,利息,股利等其他所有
各項的所得為綜所稅”總額”
再扣除各人的免稅額以及扣除額